“一台摩托车能有什么价值?不要把我当外人。”
“老弟,这是什么东西啊?是不是在树林里找到了什么宝贝?”
萧凌点了点头,从怀中掏出了四十多公斤的丹参。
“恩,还行,这种大块头的血参还是老弟你能从山林中弄来的,回头我称一秤,再付给你。”
市场上也有卖的,所以金勇胜对此并不感兴趣。
可是,就在萧凌掏出这棵野山参的时候,他的手忽然一抖,手中的杯子都摔在了地上。
“我感觉我发现了一个合适的顾客。”
“萧哥弟,我是不是看错了?”
金勇胜用力掐了掐自己的大腿,颤抖着伸手将人参拿了过来。
普通的参须能长到两根手指就很少见了,萧凌今日带来的这一根,绝对可以称为参中之皇!
金勇胜还是第一次见到有小儿手臂那么粗的野山参。
无论是色泽,参须,又或者是根部的丰满,都无可挑剔!
“你觉得这东西价值几何?”萧凌捧着一杯茶,微笑着说道。
金勇胜连连吞着唾沫,激动地说道:“萧哥弟,我给你二十万!”
“好吧,连着十多公斤的血龙草我都给你,不过你可不要忘记了我的自行车。”
“行,回头我帮你弄两台。”
这样一根儿臂粗的野山参,如果拿到南边的富豪手里,金勇胜肯定能大发一笔横财。
他买了两台二手的,价格在2000左右,现在好的摩托车,价格都很高。
金勇胜要是免费赠送,他是绝对不会把这么好的摩托车给萧凌的。
不过没关系,有个交通工具就够了,萧凌也不会要求更多。
金勇胜付了钱,将这棵野山参装进精致的木盒中。
说完,他一把拉住萧凌的胳膊,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:“哥弟,我现在都在想,这座大山是不是你的亲人了?”
从金勇胜的院子里出来,萧凌带着两万三的现金来到了镇上。
这两天,“燕春楼”的“饥饿营销”起到了很好的作用,现在正是吃饭的时候,一层已经人满为患。
店小二们忙的汗流浃背,萧顺却在吧台前笑眯眯的点钱。
“老三,终于等到你了。”
萧顺看到萧凌,赶忙将钱塞进了一个柜子里,然后将账簿展示给他看。
“老二,怎么了,你这店里的生意还不错吧?”
“虽然现在的情况很好,不过现在所有人都吵着要点特产,现在獐子鹿已经被抢购一空,就连熊爪也不知从哪里弄来。”
萧凌接过账簿一看,顿时一脸愕然。
“光是定金就要500?”
“是啊,现在已经要等三天了,这两天的收入倒是增加了一些,但是因为材料不够,客人们已经有怨言了。”
“放心吧,我和潘刚商量过了,你去一趟林场,买些野味和野味。”
萧凌点付了1000块,便来到了后面的后厨。
如今的“燕春阁”,虽然经营得很好,收益也提高了,除去成本,一天也有数百块的收入,但距离萧凌的期望还是差得很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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